武夷学院2016年高职招考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16-07-05 11:50来源:阳光高考

为了确保2016年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以下简称“高职招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教育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一、学校全称、层次及办学类型
  学校全称:武夷学院
  学校代码:10397
  学校地址:武夷山市武夷大道16号(邮编354300)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二、学校简介
  武夷学院是2007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前身为创办于1958年的南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校曾于1962年组建为本科院校——南平师范学院,也是800多年前朱熹亲手创建的武夷精舍(书院)的传承者。学校位于海峡西岸经济区绿色腹地,坐落在“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地”——武夷山。学校现有占地面积3000亩,校园依山傍水,湖光山色,鸟语花香,四季如画,是读书治学的理想之地。现有教职员工100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占专任教师的35%,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75%,拥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4人、入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1人、福建省教学名师5人、福建省引才“百人计划”团队1支。全日制在校生14500余人。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2016年高职招考分专业招生计划如下:
招生专业 考试科类 计划数 层次 学制(年) 学费标准(元/年)
旅游管理 面向高中生类 40 本科 4 52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计算机类 150 本科 4 4800
环境工程 农林牧渔类 40 本科 4 4800
  备注:招生计划如有变动,具体以福建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四、招生录取组织机构及录取规则
  1、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2、学校招生录取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录取原则。
  3、学校对考生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
  4、学校执行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的录取政策。
  5、录取规则: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印发的有关文件精神,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按考生投档分(含照顾政策加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五、收费标准
  学校高职招考专业收费项目、标准严格按照国家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若有调整,以政府最新批文为准),并与普通高考专业收费标准相同。其中,旅游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5200元/学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环境工程等专业学费标准为4800元/学年。
  六、学历文凭和学生待遇
  根据《武夷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培养计划规定内容并达到毕业要求者,可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可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在校本科生符合学校学位条例授予规定者,授予学士学位。在学费、学籍管理、学历文凭、“国家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以及学校的奖、贷、助学等方面与普通高考高招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七、其他
  1、学校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咨询服务、录取结果、重大投诉举报查处情况均对外公开。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申诉电话:0599-5137155。
  2、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可登录学校网站或来电咨询我校办学情况和有关招生资讯。学校网址:www.wuyi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599—5136788,电子信箱:zsb@wuyiu.edu.cn。
  3、本章程由武夷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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