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本补充说明(二)

发布时间:2016-06-26 17:29来源: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福建省2016年招生计划本印发后,有部分院校申请需更正或调整在闽招生计划相关内容,经批准,具体如下:
一、高校农村专项
1.增加专业。
文史类:
5109 吉林大学:G1 社会工作
5030 北京中医药大学 G1 中医学(五年制),G2 中医学(五年制实验班),G3 针灸推拿学(五年制),G4 针灸推拿学(五年制康复方向)
二、文史、理工类
1.专业名称修改
文史类-提前批
1010 福建师范大学 06 地理科学类(师范类,含地理科学、地理)
专业名称改为:地理科学类(师范类,含地理科学、地理信息科学、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及基地班)
2.专业备注修改
理工类-本科二批
1011 福建师范大学(福清校区) 05 心理学,06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07 电子信息工程,08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09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10 物联网工程,18 网络工程
以上专业备注中的办学地点均改为:石竹山校区
文史类-本科二批
1011 福建师范大学(福清校区) 08 心理学
专业备注中的办学地点均改为:石竹山校区
三、体育类
1.专业备注修改。
理工类-体育本科批
1011 福建师范大学(福清校区) 01 体育教育(师范类),02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以上专业备注中的办学地点均改为:石竹山校区
文史类-体育本科批
1011 福建师范大学(福清校区) 01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02 体育教育(师范类)
以上专业备注中的办学地点均改为:石竹山校区
 
请各位考生按照上述修正后的招生计划进行志愿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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