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考试院致全省成人高考考生和自学考试考生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12-10-11 21:35来源: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致全省成人高考考生和自学考试考生的一封信

各位考生:

  大家好!

  2012年成人高考和2012年10月自学考试分别将于10月13-14日、20-21日进行。为了给各位考生营造公平有序的考试环境,确保考试公平安全,省教育考试院倡议:诚信考试、公平竞争。
  成人高考和自学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制度,考试诚信不仅是国家选才的需要,也是考生公平竞争的要求。但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在考前或考试期间恶意传播各类涉考有害信息,贩卖所谓试题和答案,兜售无线电作弊工具,组织团伙舞弊,干扰破坏考试公平和秩序。极少数考生抱着侥幸心理,或花钱买假试题、假答案,或花钱买无线电通讯工具作弊,最终受骗上当,追悔莫及。
  教育部新修订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33号令),将违纪作弊行为划分为两类23种,并制定了相应的处罚规定。违纪者取消单科考试成绩,作弊者取消其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考试成绩。对于组织团伙作弊;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等四种严重作弊行为,视其情节轻重,除取消其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考试成绩外,同时停止其参加该项考试1-3年,乃至停止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3年,触犯刑律者还将被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所有处理结果将记入其本人诚信档案伴随终身。2011年我省成人高考查处违纪作弊考生200人,其中:99人因使用通讯工具、夹带、代考等作弊行为被取消当年报考的各科成绩;101人因携带通讯工具、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等违纪行为被取消单科考试科目成绩。
  今年省教育考试院将继续狠抓考试管理,进一步加大对考风考纪的治理力度,所有考点全部实行网上巡视监控系统,全程监控刻录每个考场的施考情况并组织考后监控录像回放。重点打击利用无线电通讯工具作弊、代考等行为。为了确保各位考生2012年考试顺利,省教育考试院提醒:
  1.仔细阅读准考证背面的“考生注意事项”及教育部新颁布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33号令),避免无意识犯规。
  2.认真保管好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否则将不能进场考试。
  3.严格按试题要求填涂和选答选考题。错误填涂题号信息会有可能影响评卷和自己的成绩。
  4.自觉遵守考场纪律,不要参与作弊。不要相信能买到真试题、真答案,避免上当受骗。
  5.诚信考试,进考场时不要携带任何文字资料、文具、计时工具(如手表)、电子存储设备、手机及其它无线电通讯工具,不要抱有侥幸心理。
  考生朋友们,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保持良好考试秩序、维护国家考试权威、确保选才公正是所有考生和全体考试工作人员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我们真切希望所有考生自尊、自强、自信,放弃侥幸,诚信考试,公平竞争。衷心祝愿全体考生考试圆满成功。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二Ο一二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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