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本补充说明(二)

发布时间:2015-06-29 14:31来源: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福建省2015年招生计划本印发后,有部分院校申请需更正或调整在闽招生计划相关内容,经批准,具体如下:
一、高水平运动员
1.增加专业。文史类-本一批:5100 华东师范大学 30 法学。
理工类-本一批:5100 华东师范大学:54 法学。
二、国家农村专项
1.增加专业。理工类-本一批:5100 华东师范大学:50 地理科学,51 英语,52 物理学,53 化学;5227 浙江大学:30 工科实验班(材料与化工),31工科实验班(航空航天与过程装备),32工科实验班(机械与能源),33工科实验班(信息),34 理科实验班类,35 理科实验班类(生命、环境与地学);5228 浙江大学医学院:03 医学实验班类,04 药学类;5024 北京外国语大学:10 英语,11 柬埔寨语,12 工商管理类;5125 南京大学:50 工业工程类;5254 中国药科大学:40 药物化学;5157 上海财经大学:20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文史类-本一批:5227 浙江大学:11 社会科学实验班,12 人文科学实验班,13 人文科学实验班(传媒);5024 北京外国语大学:10 挪威语; 5100 华东师范大学:31 英语,32 思想政治教育。
三、艺术特长生
1.增加专业。理工类-本一批:5228 浙江大学医学院:05 医学实验班类(预防医学)
文史类-本一批:5227 浙江大学:10 人文科学实验班(传媒);5013 北京化工大学:10 会计学。
四、自主招生
1.增加专业。理工类-本一批:5057 复旦大学:30 中国语言文学类。
 
请各位考生按照上述修正后的招生计划进行志愿填报。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15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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