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中医药大学荣获“江西省第十四届文明单位”称号

发布时间:2016-05-09 15:39来源:新华高考

   日前,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表彰江西省第五届文明城市、文明村镇和第十四届文明单位的通报》(赣字[2016]23号),江西中医药大学荣获“江西省第十四届文明单位”称号。

    一直以来,学校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紧紧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营造团结向上、文明健康的氛围,吸引广大师生参与校园文化艺术活动,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有机地结合起来,着力营造人文与科学精神相融合的校园文化,使广大师生员工在创建活动中得到潜移默化的影响,思想感情得到熏陶,精神生活得到充实,道德境界得到升华,综合素质得到提高,为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了良好环境,为学校在新的起点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据悉,第十五届南昌市文明单位复查及第十四届江西省文明单位检查工作于2015年7月先后启动。在学校党委、行政的正确领导下,党委宣传部牵头组织开展了迎检复查的各项工作,获得了复查专家的一致好评,学校于2015年11月顺利通过第十五届南昌市文明单位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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